2亿保证金不保证 赫美集团失信英雄互娱

新三板报消息,众所周知,新三板公司英雄互娱(430127.OC)本打算通过赫美集团(002356)完成重组上市计划,但是最后因赫美集团爽约,未能实现。昨日英雄互娱的一则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还原了事件始末。

原来,2019年3月1日,英雄互娱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赫美集团吸收合并协议,同一日赫美集团也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英雄互娱签署的赫美集团与之吸收合并的协议。10天后,赫美集团收到深交所问询函【2019】第9号并回复,英雄互娱也进行信息披露。

到了4月2日,英雄互娱收到控股股东迪诺投资的通知,汉桥机器、王磊、迪诺投资和赫美集团于2019年3月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汉桥机器是赫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王磊为赫美集团的董事长。

这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主要三条:

1 、汉桥机器作为赫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推进重组上市交易自愿向迪诺投资支付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偿债保证金,王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在重组上市预案披露后的10 个工作日内,赫美集团应终止赫美集团及其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 担保责任。

3 、如汉桥机器、赫美集团、王磊未履行包括上述约定在内的相关约定,迪诺投资有权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但是一个月过去了,上述2亿的保证金仍未足额支付,也没与小贷公司终止担保责任。因此,英雄互娱决定终止此次交易。

4月2日,赫美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迪诺投资发出的终止收购通知,因《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核心交易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迪诺投资决定单方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同时赫美集团与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雄互娱”)于2019年3月1日签署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也一并自动终止。

如今,赫美集团已经变为ST赫美,自3月29日至今,从18.50元下跌到2.45元,下跌幅度高达86.66%,英雄互娱至今尚未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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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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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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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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