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子公司出资5800设立孙公司 加快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6月13日,雄韬股份(002733)子公司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800万元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出资2,200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

据了解,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氢雄与广州恒运及华南理工大学签署《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备忘录》。在此背景下,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氢雄与广州恒运在广州开发区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

主要从事燃料电池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批零兼营(以上不含高污染燃料);加氢站的研发、建设及相关设备的批零兼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及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本次拟设立雄韬氢恒可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同时紧抓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展的机遇,结合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寻找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的创新发展。同时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本次出资由深圳氢雄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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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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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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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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