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兴股份总经理李塞玉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12日消息,近日宏兴股份(835138)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总经理李塞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递交报告起辞职生效。李塞玉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不涉及到集团其他公司任职。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李塞玉不持有宏兴股份股份。李塞玉因工作原因辞职。

宏兴股份表示李塞玉在辞职前已将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向公司其他负责人完成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整体营运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资料显示,宏兴股份主要从事为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企业提供以配液服务、试油作业服务、油井小修服务为主的油田技术服务以及机械加工维修服务、油田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等油田配套服务。2018年营业收入为1.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5.38%。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10/1560166865_259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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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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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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