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的难题终于来了:港交所高层涉贪“放水”30多家不合格企业IPO

李小加的难题终于来了:港交所高层涉贪“放水”30多家不合格企业IPO

过去这一年多,在港股买的新股不亏钱的可能是少数。

除了市场行情不好外,原来,港交所内部“放水”不合格企业IPO了。

香港本地媒体《苹果日报》爆料:负责新股(IPO)审批的港交所前高层,联手保荐人及律师行在IPO过程中涉「不当审批」及向个别上市申请人「放水」,协助不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通过新股审批,涉及超过30宗上市申请,包括已上市的建筑股及餐饮股。

与此同时,港交所最近已召开最高层会议商讨事件涉事的这位高层已离职,其办公室重门深锁,私人物品亦被禁止带走。

这并非寻常的离职。

综合所有的可能信息推测,这个高层可能就是:杨金隆。

我们没有核心的证据,只能推测。

他是港交所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管理一个由70名员工组成的团队,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请程序,包括被视为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发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

在此之前,他在香港金融业工作了15年。

按照港交所的上市流程,杨金隆实际上就是企业在IPO中需要面对的一道关卡,首先要通过杨金隆这一关,即港交所上市科——这也是上市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港交所上市科的权利有多大,想必很多人想想都知道。企业在花了千把万找一堆投行和律师做半年,弄出来一个上市申请书(A1),交到杨金隆的小组手里后,这个团队的人开始审核材料。

能不能上上市,港交所上市科能够决定生死。

一般来说,杨金隆的小组会根据A 1提出各种问题,常规来说有三四个来回。但是呢,很多时候,也有些企业交完A1,就卡在杨金隆团队这里了——答案,很简单,觉得你的材料不够完整或者你反馈的答案不够细致等。

反正就是,想上市,首先得通过港交所上市科这一关。在此之后的上市委员会聆讯,杨金隆的团队就需要在上市委员会的聆讯上解释,为何企业能够满足上市的条件。

给公司做上市的人巴结港交所上市科也不意外。不少港交所上市科的人跳槽后,备受中环投行的喜爱。

这是因为但凡企业的上市申请书叫过去后,能够认识上市科的人,好处还是多多的。曾经有认识的企业交A1过去好多个月毫无进展,不得不让投行的负责人去约上市科的出来喝茶和吃饭。

对于给上市公司做上市的这帮嗜血中介们,他们甚少考虑为投资者把关企业是否符合上市,更多想的是如何快速有效的从准上市公司身上赚取更多的费用——这也不难理解之前证监会对作假的中介机构UBS等开除天价罚单了。

对于港交所上市科权力的限制,香港证监会想过办法,但是失败了。这就是香港2016年的“咨询”。

这个咨询的核心在于,证监会希望在杨金隆所在的港交所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之上,增设“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

不过,最后证监会的如意算盘空了——权力的博弈比较复杂,毕竟增加一个环节对于IPO来说就是更多的成本,直接影响香港IPO市场,不得不撼动很多人的利益。

当时的结果就是,证监会和港交所成立了一个上市政策政策小组。这个小组只有建议的权利,实际意义并不算大。

现在出了杨金隆这样的“放水”(据推测)IPO,不管投资者死活,直接将不符合的企业通过“绿色通道”上市了。

港交所身兼三重身份,首先港交所是香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这是一种绝对垄断而无竞争的身份,其次港交所又是企业上市的审批监管机构,又是一家上市公司。 

前面两种身份需要他考虑公信力,后者又使得他不得不追求利益,也就是说弄越多的企业来上市越好(即使不好,上完以后再慢慢修改好),即放水的动力也在的。

虽然报道称港交所已经在着手调查这件事了,但是也很好奇李小加最后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李小加的难题终于来了:港交所高层涉贪“放水”30多家不合格企业IPO

(这是今年三月李小加对于自己未来工作的计划)

在此之前听闻过去这些年,李小加在推动港交所改革过程过程中,备受内部压力。在一个被利益集团统治的香港,甚少有改革能够推动得顺利。

作为外来人,李小加在港交所备受煎熬的时刻再来来临:如何钳制上市科权力泛滥的同时,又不被证监会夺走上市监管权?

李小加的难题,终于来了。

来源:原创: 塘主在此 不二塘不2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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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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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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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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