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兴股份股东李惠玲增持40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31%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5日消息,宏兴股份(835138)股东李惠玲于2019年6月3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40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31%。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6月3日股东李惠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40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李惠玲持股6.31%,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31%。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流通股,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显示,宏兴股份主要从事为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企业提供以配液服务、试油作业服务、油井小修服务为主的油田技术服务以及机械加工维修服务、油田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等油田配套服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04/1559642945_6999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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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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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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