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乐园股东洪家明减持160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8.13%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4日消息,智乐园(836632)股东洪家明于2019年5月31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60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8.13%。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5月31日股东洪家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60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洪家明持股43.13%,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8.13%。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显示,智乐园主要从事与中小学教育教辅产品的开发与技术服务,包括线下同步教材学习软件的制作、教学资源库平台和家校互动管理系统,为广大客户提供互联网智慧校园解决方案及软件产品、在线教育服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03/1559549316_002164.pdf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