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27日消息,由于ST大民(835626)对外提供担保、重大诉讼事项、对赌协议等未及时披露事项,公司、实控人王大民、财务总监和2任董秘等均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与此同时,王大民未经审批擅自让公司替自己担保,在后来的补充审议中,该提案被股东大会否决。
两任董秘信披违规被罚
ST大民对信披说有多不重视,就有多不重视。该公司挂牌的3年多时间里,每年都发生信披违规。
在挂牌新三板第一年,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王大民被正邦集团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这么重大信息,该公司却没有及时披露。
在挂牌第二年的2017年,ST大民再次发生2次信披违规:当年6月,法院于判定王大民应当向正邦集团支付股份回购款382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同年10月,王大民向大玉种业借款4680 万元借款逾期未还,法院判决王大民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由 ST 大民承担连带责任。
2起案件涉及金额高达8400万元,该公司在事件发生后都没有按时披露。
2018 年,ST大民将存货账面价值为1299万元种子转商品粮处理,最后作价54万元。该信息没有得到该公司应有的重视。
另外,ST大民挂牌之前,ST大民存在对赌协议、股权置换协议等未披露。
为此,2人董秘李海涛、王大民的侄女王媛媛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实控人未经审批擅自让公司替自己担保
王大民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2017年向大玉种业借款4680万元,还让公司违规担保。
据介绍,2016年11月至 2017年1月 ,王大民以挂牌公司经营需用资金为由,向大玉种业借款4680万元,该笔借款由ST大民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但蹊跷的是,该担保事项却未经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事发后,王大民想补手续。但该议案在2018年4月召开的临时股东股东大会上被否决。
ST大民股东认为,ST大民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为个人股东王大民的巨额借款提供担保,存在极高风险。
ST大民表示,将重新梳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今后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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