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325万股系自身资金需求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7日,赛福天(603028)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深圳分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4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6%。

据了解,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于2017年3月31日起限售解禁并上市流通。

深圳分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3,24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6%。

本次减持计划是深圳分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