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连续三年财报存重大虚假 信用等级下调至A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2日,康美药业(600518)今日发布公告称,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康美药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

据了解,2019年4月28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康美药业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原因系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财务资料不完整等事项。

同时,正中珠江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其货币资金、存货、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科目发生重大变化。

2018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覆盖能力不足,存货变现能力和其他应收关联方往来款的回收情况尚不确定,公司偿债能力明显减弱。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2016-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虛假,一是使用虛假银行单据虛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同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高等风险因素仍然没有明显改善。

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财务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实施,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高以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最终处罚结果尚不确定等诸多负面事项或将进一步影响公司外部融资能力,造成其融资渠道收紧,进而对公司偿债能力和信用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康美药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将“15康美债”、“18 康美01”和“18康美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并将康美药业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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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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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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