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裕电业财务负责人李绍山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17日消息,近日津裕电业(873078)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李绍山递交的辞职报告,2019年5月15日起辞职生效。李绍山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工作。

监事会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监事林黎递交的辞职报告,待选举出新监事起辞职生效。林黎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工作。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李绍山、林黎均不持有津裕电业股份,李绍山、林黎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林黎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林黎在辞职报告中承诺,在新的监事选举产生之前,其本人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决定近期内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新的监事,保证监事会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津裕电业表示林黎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新的监事,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

公司已妥善安排后续工作,李绍山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聘请新的财务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皮媛媛代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资料显示,津裕电业主营业务为各类工程机械线束、发动机线束、农用机械线束、汽车线束及相关电瓶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8年营业收入为1.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67%。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16/1557995895_779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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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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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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