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机器人回应中止科创板上市:系补充资料 但不知补充什么资料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12日消息,科创板拟上市公司九号机器人今日中止了上市申请,据悉这是科创板全部108家申报企业中唯一中止上市的企业。

对于中止原因,九号机器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是红筹企业,又是发行CDR的企业,中止主要是监管方面要求公司补充一些资料。但具体补充的资料内容目前还不了解请款。”

九号机器人4月17日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该公司表示,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为全球知名的代步、移动服务机器人制造商。据悉,九号机器人主要产品有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等。

财务数据方面,九号机器人是目前科创板申请企业中少有的仍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2016年至2018年,报告期内营收分别为11.53亿元、13.81亿元、42.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6.27亿元、-17.99亿元。本次科创板上市拟融资20。77亿元,主要用于智能电动车辆、年产 8 万台非公路休闲车、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

九号机器人表示发行人属于红筹架构企业,且存在投票权差异及 VIE 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并且九号机器人还想成为中国资本市场首家发行CDR的企业。在招股书中,九号机器人称,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7,040,917 股 A 类普通股股票,每股票面金额为 0.0001 美元,作为发行 CDR的基础股票,占 CDR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基础股票与 CDR之间的转换比例按照 1 股/10 份 CDR 的比例进行转换,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70,409,170 份 CDR,最终以有关监管机构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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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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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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