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四方股东增持373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48%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12日消息,乐普四方(831988)股东新疆康能达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373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48%。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新疆康能达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373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新疆康能达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70%,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48%。

据了解,本次转让系新疆康能达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方式增持,不涉及相关协议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挖贝新三板资料显示,乐普四方主要从事节能技术、节能系统的研发、应用、投运、维保,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节能设备、整体节能解决方案和运营维护,是国内技术领先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之一。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10/1557480486_347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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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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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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