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峰股东肖妙如减持139万股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65%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8日消息,人为峰(835300)股东肖妙如于2019年5月7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38.5万股,权益变动后肖妙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65%。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5月7日股东肖妙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38.5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肖妙如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8.71%,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合计为65%。

据了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挖贝新三板资料显示,人为峰是医药代理分销、市场调拔、临床配送和物流一体化的医药企业,同时逐步向产业链上游医药制造、下游医疗服务、医药品三方物流服务延伸,致力打造全产业链的医药健康产品服务平台,并最终发展为基于互联网的综合性医药企业。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07/1557220416_458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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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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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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