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美股份新三板募资151万元 副总经理黄建军参与认购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7日消息,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美股份 证券代码:871578)将于5月14日正式在新三板公开发行股票137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募集资金150.7万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采购原材料,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3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元,募集资金150.7万元。发行对象为5名自然人投资者,其中副总经理黄建军认购55万元;董事邱晓华、张普光分别认购16.5万元、19.8万元;监事会主席蔡晓东认购49.5万元;核心员工杨树高认购9.9万元。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恒美股份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相关核心零部件和工业控制系统及相关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恒美股份本次发行主办券商为东吴证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06/1557136094_806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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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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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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