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延期未披露 占公司总股本9.93%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4月30日,康盛股份(002418)公司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延期未及时披露,违反相关规定。

据了解,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6年7月5日质押1.13亿股康盛股份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93%,原定质押解除日期为2019年1月7日。

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在上述股份的原定质押解除日及时告知上市公司上述股份质押办理解除或延期的进展情况,直至4月24日才告知上市公司上述股份质押已办理延期购回,上市公司于4月25日晚间披露了上述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

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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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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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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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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