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三板市值试点用于科创板打新

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明确了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具体条件。

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现在就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新三板投资者们欣喜地发现,上交所在关于账户内资产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两项关键认定中都认可了新三板。其中,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但根据目前沪深两交易所执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管理办法,新三板投资者一直无法用自己证券账户上的新三板股票市值去申购沪深A股新股
根据全国股转3月7日的官方数据,当日收盘,新三板挂牌公司存量10,410家,总股本6,170.13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3,551.52亿股,总市值33,319.77亿元,60日市盈率17.94倍。
同时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新三板投资者账户数共43.38万户,其中机构投资者5.63万户,个人投资者37.75万户。
笔者仔细学习了科创板相关的政策资料,特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但无奈在其中并无发现科创板有单独的网上申购办法,所以笔者猜测,科创板的网上打新可能还是沿袭现有的打新管理规定。
笔者认为,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是中国创新的新高地,是中国证券交易改革的新先锋, 本着公平、创新的原则,可以试点新三板投资者以新三板市值参与科创板网上市值打新。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