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纳VIE争议不断 上交所喊话“可以上市”

转载自:21世纪经济报道  谷枫
此前一直被认为会在科创板中得到解决的“VIE 架构或红筹企业上市的问题”却在本周引起了热议。
日前,一份上海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就科创板券商推荐指引征求意见的讨论报告中提到,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科创板在现阶段或暂时不接收红筹和VIE架构的企业。
这也在市场上引发了市场的巨大关注与争议,尽管不是科创板最为核心的要素,但考虑到科创类企业中存有VIE架构的企业数量占比不小,因此科创板是否接纳VIE架构企业势必牵动着众多科创企业的心。
正在市场为之焦灼之时,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施东辉在某论坛上的表态似有终结这一争议的打算,他表示:“VIE架构和红筹股都可以在科创板上市。”
监管灰区
长久以来,针对VIE架构的监管都是灰色地带。
VIE概念的产生源于对法律监管的规避,一些基金为绕开中国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的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
由于境内IPO市场的规则体系并不接纳一些特定行业或亏损企业上市,众多企业选择用搭建VIE这一方式登陆其他资本市场。
但整个过程中,VIE在境内的监管都是模糊的。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尚缺乏对VIE架构的明确定性,对其没有实质可操作的明文规定,这使得VIE架构一直游走在法律盲区,存在潜在的风险。”1月16日,一位北京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记者表示。
随着涉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上升,2014年开始各监管部门开始有意规范对VIE架构的监管,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商务部2015年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2015年征求意见稿》”)以及《证券法》的修改。
两部法律的修订中均有涉及VIE架构的部分,但截至目前法律层面的修订未有进一步的进展,尤其是《外国投资法》,其2018年再次发布的草案中则干脆搁置了有关VIE内容。
“若2018年发布的有关草案按现有文本通过,则VIE架构的合法性问题以及监管模式问题可能重新回到模糊的灰色地带。而目前关于VIE架构的监管问题,则先暂时搁置,不做明确规定,而是设置一个兜底条款通过立法授权的方式留待后续再解决。”前述律师表示。
综上所述,法律层面的监管不明确也是目前推动VIE架构企业回境内上市最大障碍,这也不难理解为何此次科创板的改革中纳入VIE架构企业会引起争议。
“2014年前后上交所在推进战新板的工作,从当时的法律修订情况来看,VIE的监管要加速明确,因此当时上交所也明确提出了要为VIE架构预留制度空间,会接纳这类企业。但目前的情况下,VIE架构确实还是会有法律层面的争议。”北京地区一家中字头券商投行部的人士16日分析称。
期待突破
正因为没有明确的监管,截至目前所有VIE架构的公司或曾经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要回归境内资本市场都需要拆除VIE架构。一搭一拆之间,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会有巨大的时间成本,同时还需要准备大量的资金。
就在2018年初,证监会前主席助理张慎峰调研中关村园区组织的座谈会上,与会众多科创企业代表反映最多的一项问题便是境内市场无法接纳VIE架构。
“当时会上,很多代表就提出园区的一些企业在创始之初就搭建了VIE架构,或者已赴海外上市后没有拆除VIE架构,VIE架构是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直接障碍。”一位中关村管委会的人士16日回忆道。
因此,众多科创企业自然希望科创板能够完成突破,直接接纳这些企业上市。
“2018年试点创新企业制度没有推出非常遗憾,但筹备CDR的过程中,针对VIE架构和红筹公司的监管文件已经较为完备,这也为科创板向前迈出一步有积极影响。”沪上一家大型券商人士16日表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VIE争议公开之后,监管层也在向市场释放积极的信号。除了昨日上交所高层公开表态外,还有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科创板并非不接纳红筹架构和VIE架构的上市企业,而是尚在审慎考虑讨论中。
“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还是希望可以推动突破这一障碍,这也体现了这一次科创板将从各个层面服务科创企业。但由于VIE架构涉及外资,在外汇相关配套政策落地前,实施VIE企业上市的时机并不成熟。在科创板细则出来之前,监管部门之间肯定会有激烈的讨论。也不排除会借由这一契机直接推动VIE架构监管的阶段性明确。”前述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