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军微财经:回眸“分税制改革”

回眸“分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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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有缺点,但我负的责任不是主要的,因为我当时就说,分税制改革没有完,要继续进行。

——朱镕基(2011)

✍ 文/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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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

在 40 年改革开放历史上,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堪称重大改革之一,但其争议也延宕至今。

90 年代初,中央财政入不敷出,财政部只得“打白条”,向每个省借款从 1000 万到 1 亿不等。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从 1979 年的 28.4% 降到1993 年的 12.6% ,中央财政在全国财政的比重从 46.8% 降到 31.6% ,1992 年接替王丙乾出任财政部长的刘仲藜感慨:

李先念同志兼任财政部部长时,有上衣和长裤穿;王丙乾部长在任时还有衬衫,到我这儿只剩下背心裤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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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一位参会人员跟刘仲藜开玩笑说:

您可能连背心都没了,只剩下裤衩了。

恢复中央财政的地位和尊严,成为朱镕基上马后的“第一手棋”。

1993 年,朱镕基正式接手分税制的改革。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朱镕基撂下狠话:

• 包税制下,中央收入不过 40% ,支出要占 50% ,年年借债,中央财政过不下去了,不到 2000 年中央财政就要垮台。

• 这种状况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背道而驰的,必须调整过来。

回眸“分税制改革”

朱镕基提出分税制的构想:

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 75∶25 的比例分成。

当然,要“重新切蛋糕”并非易事。朱镕基不惜在两个多月里奔波全国,到各省市一一说服,首站去的就是在财政大包干制度下得益最大的广东省,并自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994 年,分税制正式实行,效果好的出奇:1994 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就猛增 200% ,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 22% 急升至 56% ,足以证明朱镕基的远见和执行力。到 2003 年朱镕基卸任,全国财政占国内 GDP 的比重从 12.6% 增至18.6% ,中央财政占财政比重从 1996 年的 39% 升至 54.6% 。

分税制的推行是改革史上一个转折性的事件,它让中央在经济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中重新获得主动权。但是也留下了两大重要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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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不断

隐患之一:土地财政

当时朱镕基为说服广东省让步,他同意将土地出让收入归地方政府,为日后的“土地财政”埋下伏笔。如今,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大的“灰犀牛”之一,其中“土地财政”是致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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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之二: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实力大增,但支出责任却主要在地方财政。以 2004 年为例,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为 45% ,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约 72% 

在中央把省里的部分税权上收的同时,地方也上行下效。地市政府的财政税收上收到省里,而地市一级则把县乡财政税收上收到地市,最终最苦的是基层财政: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权只有不到 17% 的水平,却负担 80% 的民生和绝大部分公共事务的支出。

地方财政为了解决压力不得不“想法创收”:

• 开拓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公共资产和资源收入(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资产资源转让收入)。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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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两会,广东省财政厅长王南建用“逼良为娼”来形容分税制和土地财政的关系,“上头点菜,地方埋单,地方政府苦不堪言”,只有去通过卖地来筹集资金。

2013 年两会,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全来听取广东分组讨论意见,所有广东代表的“炮火“都对准了分税制:

• 我们希望国家财政对广东要放水养鱼,让广东有更大能力和资金进一步飞跃。

• 中央拿了太多造成了广东省的区域不平衡。光支援别人,我们自己变穷也有点过分了。

由于中央收入多、支出少,于是对地方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拨款,但这样一来要导致“跑部钱进”的寻租和腐败问题。由于收上来的相当一部分钱只是中央财政过了一下手,又通过转移支付、专项拨款等形式补助给各地,使得中央财政和中直部门权力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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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在《历代经济变革得失》一书中写道:

• 在原理上,分税制是一项联邦财税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不同形式的分税制,然而这一制度在中国却发生“变异”,成为了中央实现经济集权的手段。

• 作为分税制的首倡者之一,吴敬琏在晚年对这一制度的实行现状非常不满,在他看来,推行分税制的前提是必须清晰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分配,然而这两项都被刻意地“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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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长篇报告文学《中国农民调查》出炉,披露了安徽农村的现状。作者认为分税制改革的实质就是中央财政集权,中央出发点虽好,但造成地方财政弱势。诸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等费用,中央都甩给了地方,但地方没有钱,最后就都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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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的反驳

2011 年朱镕基借出席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场合,对分税制的批评进行了直接回应。朱镕基对《中国农民调查》发火:

攻击分税制,说分税制掏空地方财政,造成农民贫穷的人,根本就是无知!无知还透顶!来的时候,我的女儿劝我不要发脾气,我忍不住了,还是要发脾气。这绝不是为了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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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据何在?朱镕基列出 2010 年财政收入数据:

去年全国财政收入 83000 亿,其中,地方直接收入 4 万亿,中央税收返还(给地方)33000 亿,两者相加是73000 亿,占了大部分啊。中央财政占83000 亿的 20% 左右吧。92、93 年中央财政收入比重是 28%、27%,现在 20% 都不到,怎么能说中央把税都收上去了,收得过多呢?

当然,经济学家出身的朱镕基也不回避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他说:

• 当然我们还有缺点,主要是返还支付的方式。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的工作做得不好,要靠地方‘跑部钱进’,求爷爷告奶奶才能拿到。

 分税制有缺点,但我负的责任不是主要的,因为我当时就说,分税制改革没有完,要继续进行。

对于分税制导致土地财政的指责,朱镕基也毫不客气地驳斥:

• 最近呢,还有一种谬论呢,国外的报纸也有,国内的报纸也有,说这个房地产项目这么沉重,都是过去这个分税制搞坏了,说税收都收给中央来了,地方没钱了,所以它只有发展房地产才有钱?狗屁!

财政收入)总共 8 万亿,一来一回(地方)收回来 7 万 3 千亿,还少啊?还没钱?现在地方有的是钱这房地产(问题)根子就是房改政策错误。这个不讲,你们看书(《朱镕基谈话实录》)

• 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就是房地产的钱,都收给地方政府,而且不纳入预算,这不得了。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这个绝对不是分税制的错误。地方没少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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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改革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改革都有它的局限性,指望某项改革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是很天真的。分税制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当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之后,“未完成的改革”就无疾而终了,导致各种问题长期积累而未能得到及时纠偏。

在社会各界“为减税而一夜白头”的当下,回顾当年分税制改革的历程是有益的。但纠结于分税制的好坏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要继续推进未竟的改革:

• 此一时彼一时,要摒弃“财政收入越多越好”的错误观念,适应经济转型需要,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过渡,以“小政府”成就“大消费”和“大创新”。

• 改革不能刻舟求剑。朱镕基当年面临的情况是“政府能力不足”,所以力求增加财政收入;如今中国面临的情况是“政府能力过度、民间能力不足”,惟有减税才是正确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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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真正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避免“逼良为娼”和“跑部钱进”。

• 要真正落实人大和公众对财政的监督机制,建立透明、问责的财政收支管理制度,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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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要加快速度:令人震惊的是,从 2015 年 1 月 1 日颁布新预算法,到 2018 年的今天,居然还没有关于新预算法的实施细则。部门利益的阻力可窥一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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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胜 军

坚持讲真话的经济学家

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

2014 年参加总理经济座谈会

70 后经济学家代表人物之一

著有《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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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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