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2018半年报 宇方工业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宇方工业9月25日晚间公告称,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挂牌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股转公司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连成、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苏晓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预计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资料显示,宇方工业专业从事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系统集成工程、自动化产品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工厂信息化的专业公司,长期服务于通用、大众、五菱、上汽集团等知名汽车企业,在家电制造、港口和医药行业有良好口碑。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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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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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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