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披露半年报 160家新三板公司及相关信批责任人集体“吃罚单”

挖贝网9月25日消息,近日,股转公司对截止2018年8月31日未如期披露半年报的16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挖贝网注意到,此次处罚主要涉及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批负责人,处罚名单中还明确列出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以及辖区。
股转称,截至2018年8月31日,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参见附表)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上述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上述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另外,处罚公告中明确提出,上述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来源:挖贝网 作者:王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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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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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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