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全资子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3日,鸿路钢构(002541)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重庆金鸿纬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的NC2019让-4-3-9(南平组团A10分区01/01C地块)和NC2019让-4-3-8(南平组团A10分区01/01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重庆金鸿纬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新建生产线,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的产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7118&stockCode=002541&announcementId=1206515115&announcementTime=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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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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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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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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