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收到《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3日,晶华新材(603683)今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日前收到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称“张家港市环保局”)《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环罚字[2019]325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4月28日,张家港市环保局对江苏晶华RTO废气排气筒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170mg/m³和29.2kg/h,分别超过《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本次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通过此次事件,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3/603683_20190813_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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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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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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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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