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东厉达解除质押1股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2日,赛摩电气(证券代码:300466)发布公告称,股东厉达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股股份办理了相关解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234.90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2,413.999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1.48%,占公司总股本的22.46%。

厉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厉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59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58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85%,占公司总股本的8.30%。一致行动人王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6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061.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54%。一致行动人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538.1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38.166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427.56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23,599.9664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30%,占公司总股本的42.70%。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出现逾期,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风险,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被动减持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市值远高于质押贷款金额,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即下一步公司实际控制人如减持相应股份以偿还质押贷款,对其实际控制权也不构成影响。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股票交易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链接: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3b9048c0-a221-4463-901c-95f78b8599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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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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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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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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