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股东违规减持 未积极配合信披 上交所下发监管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4月23日,赤峰黄金(600988)公司股东谭雄玉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未积极配合信披,上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2018年8月31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布减持计划公告,拟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9,177,326股。2019年3月11日,公司披露减持结果公告,谭雄玉减持14,260,000股,一致行动人减持2,720,978股。

自2018年9月25日至12月17日,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98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超过规定的减持比例限制。

谭雄玉公告的减持计划区间于2019年1月31日届满,则谭雄玉应不晚于2019年2月11日披露减持结果公告。但经公司持续督促,谭雄玉一直未积极配合,未就前述减持结果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3月11日才予以披露。

谭雄玉作为持股5%以上大股东,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规定期限内减持数量超比例,且有关减持结果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明显滞后,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谭雄玉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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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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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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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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