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15起违法违规案例 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都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4家银行共被罚没超700万元
此次被处罚的银行有4家。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都因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分别被罚没280万元和80万元。东亚银行广州分行、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则分别因为在办理预付货款付汇业务、内保外贷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被处以罚没款50万元和307.3万元。
企业多因虚构贸易背景被罚
还有4家企业因逃汇被处罚,其中3家都是因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宁波明辉矿业有限公司使用无效单证,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71万美元,被罚92.4万元人民币;宁波诗顶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88.1万美元,被罚127.3万元人民币;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构造进口合同,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00.07万美元,被处以罚款65.4万元人民币。
此外,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因货物出口未收汇,金额合计466.47万美元,被处以罚款208.59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外汇局通报中特别注明这4家企业的处罚信息都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利用173人购汇额度分拆逃汇被罚300万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他们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隋某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被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蚂蚁搬家”式逃汇将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外汇局通报特别注明,对这7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据了解,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并进入银行“关注名单”。
不过,“关注名单”不等于“黑名单”。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外汇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两年内不可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被列入了“关注名单”,仍可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在银行柜台上办理。但如果通过分拆汇出等方式,实现外汇资金违规流出,外汇局将依法依规跟踪查处并予以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评论已关闭。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