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月缩至一周 新三板发行审核效率获点赞

全国股转系统的高效发行审批效率获得企业大加赞赏。记者最近调研的去年下半年挂牌的某新三板公司透露,公司今年前10个月已经完成3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亿多元。
这家公司并没有被特殊照顾。打开全国股转系统官网的“股票发行审查”栏,从其公示的10月以来案例看,基本上在受理后第一周就反馈了意见。比如,贯石发展当天就获得反馈;爱特瑞、一森园林、绿城股份等1天后得到反馈。除了反馈间隔时间短,有些发行申请如果没有反馈事项,直接出函的时间也很短。合全药业、陆玛文旅、科荣达的发行从受理到出函,一共只用了4天时间。
查询去年上半年的资料,从受理到第一次反馈时间一周左右比较常见,有的是两周,更长的是一个月。至于出函,时间跨很长的并不鲜见。
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谢庚前不久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新三板服务中小微实践》介绍,挂牌企业股票发行从公告发行方案到完成发行平均用时45天,新三板有效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获取资本市场服务的效率。
一位券商新三板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全国股转系统一直致力于发行效率的提高,为此专门成立了融资发行部,进行集中审核。现在审核时间基本上从之前的一个月甚至偶尔更长,缩短到一个星期之内。
发行审批效率提高,是全国股转系统持续不断提高运行效率的结果。2018年8月17日,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段时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反映,现行发行规则在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率提升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为更好发挥新三板发行制度“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特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发行审查效率,全国股转公司拟对相关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包括:优化挂牌公司内部股票发行审议程序,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调整中介核查衔接安排,前移自律审查介入时点,降低募集资金沉淀成本;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优化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等。
10月26日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政策,优化发行规则一锤定音:实施并联审查机制,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主办券商及律师出具意见等外部发行程序由原来需依次进行的“串联式”审查调整为并联运行,同时将全国股转公司审查介入时点提前至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环节,将出具备案登记函环节的审查内容简化为发行数据核验比对,缩短募集资金闲置时长;推出授权发行制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可逐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下一年度“小额快速”融资安排作出决议,授权董事会分次对具体融资时间和融资额作出决策,提高决策效率。此外,还提出坚持负面清单管理,优化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明确关联方回避表决要求。
新三板市场资深人士周运南对记者表示,这次全国股转系统响应了市场的呼声,推出了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具体措施,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制度进行了较大的突破性改革。股份发行制度改革是“存量制度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力最小的改革,希望未来有更大、更深的改革举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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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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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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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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