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细则未定,工信部就为VC圈定了投资名单!你能入围吗?

 

作者 | Irene

报道 | 新芽NewSeed

ID: pelink

 

继“独角兽”、“瞪羚”之后,“小巨人”迅速被纳入VC的投资名单


科创板自被提上日程以来,便成了本月创投圈最津津乐道的话题。昨天,科创板企业门槛设定终于出炉。

1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2018年培育1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其在创新能力、国际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水平、智能转型等方面得到提升发展。

更重要的是,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中小企业研究所所长赵卫东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小巨人”正是未来登陆科创板的生力军!

于是,继“独角兽”、“瞪羚”之后,“小巨人”迅速被纳入VC的投资名单。

重磅丨科创板细则未定,工信部就为VC圈定了投资名单!你能入围吗?

“小巨人”仅需年收入1-4亿元,

但整体标准不比想象的低

除了注册制,科创板企业的遴选标准一直是机构和媒体最关注的话题。对于首批上板企业,外界已多有猜测,且普遍门槛较高。

在时代周报此前的报道中,中银国际便表示首批科创板公司大概率是今年4月证监会在推出CDR时提出的创新企业IPO门槛;

另有中信证券认为,首批试点公司大概率以已进入IPO辅导阶段公司为主,门槛较高;

祥峰投资合伙人夏志进也对中国证券报表示,首批科创板企业可能会是高于一般标准的少部分企业,甚至是足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

这些猜测在《通知》中找到了答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具体标准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1. 专精特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 行业领域: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后续将逐步扩大行业领域范围;

3.  成立时间:在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4. 市场份额:坚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5. 经营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

6. 行业地位: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 创新能力: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除了财务数据等硬指标,这套标准对于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的要求不比想象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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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地方征集令正在赶来的路上

推荐标准还未出台,已有一些地方迅速行动起来:

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已启动科创板优质企业信息收集,需要企业提交的指标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占收入比、已授权发明专利数、行业排名等;行业瞄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关键重点领域。

有知情人士向上证报表示,从上报的企业来看,这些企业可以不追求利润,但营业额要大,要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要具备科创特点。

而于昨日安徽省召开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安徽省率先对登录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与明确的奖励措施:对在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

预计,随着标准的明确,各地将陆续出台推荐标准,对于“小巨人”的扶植也想必不会比年初“瞪羚企业”少。毕竟,入选瞪羚企业,相当于拿到了一张迈向独角兽企业阵营的门票,而入选小巨人,则意味着有可能率先敲开科创板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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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持币观望,这个冬天VC要先下手为强?

“中国版纳斯达克”的标签,曾经贴在新三板、战兴版上,如今轮到了科创板。尽管由于试行注册制,科创板被认为是最名副其实的一个。新增退出渠道是好事,但行动得早未必好。

创业板搁置8年、新三板半死不活、战兴版胎死腹中,每一次都是对投资机构的重挫。经历过周期的投资人,即使纷纷表示对科创板的看好和密切关注,也暂时选择了持币观望。

不过,对于今年普遍钱紧的VC们而言,小巨人的标准出炉,成了一个可以参照的投资指标。与其去争抢高估值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不如加注小巨人。况且在过去两年,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技术创新领域,正是资本大力布局的方向,VC们手里早就攥着一批小巨人和准小巨人了。

而对于早期投资,梅花创投吴世春曾感叹科创板是“对早期创投基金重大利好”。在高新技术领域,投资人往往需要长期陪跑。以新药研发为例,平均耗时10年以上,且成功率不足1/10。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主板退出,平均耗时6年以上,技术创新往往前期投入巨大,又很难满足上市标准。

对于一期基金只有6、7年而言,投资这些领域备受压力。而结合小巨人的标准来看,登陆科创板一定程度上缩短了高新技术早期投资的陪跑时间。这无疑将极大刺激早期投资机构的投资积极性。

受环境影响,今年VC/PE投资提前“入冬”,清科旗下私募通统计,2018Q3早期投资案例数同比下降29.6%,环比下降28.8%;投资总额同比下降29.9%,环比下降16.5%。而2018Q3VC投资案例数也同比下降22.4%,环比下降12.9%;投资总额同比下降7.5%,环比下降27.7%。

这种“双降”趋势在进入第四季度更为明显,10月投资案例数持续下滑,投资总额创年内新低。不知这幅科创板企业的“画像”,能否在2018年这最后的一个月,激活资本市场的越冬活力?

延伸阅读:

科创板最新动态及各省市企业IPO上市奖励政策

一、科创板候选企业具备4大特征

11月23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通知,公开征集推荐科创板企业名单,并下发《科创板优质企业信息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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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创板优质企业信息收集表》中,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占收入比、已授权发明专利数、行业排名指标。也就是说,上报公司必须在表中将公司的上述信息披露清楚。

从部分企业名单来看,上报的企业有几个特征:

1.近几年收入复合成长率较高

2.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3.行业排名靠前

4.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较高

从上报的企业来看,这些企业可以不追求利润,但营业额要大,要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要具备科创特点。

此前,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也公开表态,要瞄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关键重点领域,让那些具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企业真正脱颖而出。

目前除了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科委等部门都在收集有意向的企业库,上海市政府各部门正配合推进,快速备战科创板。

二、安徽分阶段奖励科创板上市企业200万!成首个奖励科创板上市省份!

11月26日,安徽省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推出新增1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减税降费和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30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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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措施中,提到“对在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这也意味着,安徽省成为率先对登陆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的省份。

11月26日,安徽省委机关报《安徽日报》官微披露,在安徽省召开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出了对登陆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民营企业反映的老大难问题。上述《意见》表示,将设立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増加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为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纾困,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财务救助,缓解资金周转急需,不允许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在拓展融资渠道方面,给予的支持措施包括:

1, 对在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

2, 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70万元的奖励;

3,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4,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民营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70万元的奖励。

对科创板等IPO上市民企给予200万奖励,是该省《意见》中给予的最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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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表示,提升民企核心竞争力方面,每年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前3位的“排头兵”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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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省上市奖励

上市公司一定程度上是某个行业领域的强者,而上市公司的数量,也是判断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参考。近年来,各地政府对上市公司数量愈发重视,鼓励公司上市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1辽宁省沈阳市

例如,今年9月17日,辽宁省沈阳市发布《沈阳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金奖励辖区企业IPO企业: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IPO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境外其他地区奖励300万元;此外对挂牌新三板、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创新层)也都有相应的现金奖励。

2、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今年8月,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发布《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企业在上海、深圳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获得最高1000万元奖励,且奖励分阶段拨付80%的奖励资金将在企业完成上市前予以兑现。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或非西安市已挂牌企业迁入自创区,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3、广东省东莞市

今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企业上市融资最高可获得奖励700万,企业挂牌新三板及融资最高可获奖励150万。同时,一并申请省级专项资金奖励,对企业在境内申请上市最高补助300万元,即最高可获的省市两级奖励1000万元。此外,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最高奖励80万元

4、广东省惠州市

去年11月29日,广东省惠州市出台《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加大对惠州市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实行分类、分阶段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因资产整合产生的应缴税额,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予缓缴或分期缴纳。

5、北京市

今年5月,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北京辖区企业发展上市。其中,明确加强上市资金补贴支持,市级财政给予每家拟上市企业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即北京市区两级财政给企业的上市补贴合计最高可达600万元

6、湖南省湘潭市

今年1月22日,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湘潭市推动企业上市三年“蝶变”行动计划》透露,对2018~2020年内成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城区企业,市级财政增加补助资金800万元,市级财政总补助金额达到10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团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成功借壳上市的市城区企业,市级财政增加补助资金400万元,市级财政总补助资金达到5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团队

7、河南省济源市市政府对企业上市的支持

(1)对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的,按照200万元标准,分阶段进行奖补。

(2)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按照10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鼓励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3)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按照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按照5万元标准奖补。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对规模以上企业(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按照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股改过程中的产权界定、权证过户、股权调整等问题,缩短股改时间和降低股改成本,确保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股改过程中产权界定、权证过户、股权调整等问题,缩短股改时间和降低股改成本,确保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8、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企业上市的支持

鹰潭出台企业上市补贴新规,最低3000万元

为激励本市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规范经营管理基础上加速做大做强做优,从企业申报并经省级评审被认定为“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以下简称后备企业,具体申报认定条件、程序等按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金发〔2018〕9号”文规定执行)开始,到启动股份制改造,最后成功上市,全过程给予政策扶持。

(1)给予全市每个在境内沪深交易所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奖励扶持,其中:省级财政奖励500万元,市本级财政奖励1000万元,企业注册地财政奖补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奖补(含税收奖励补贴)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

(2)对全市每个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总额的2%由省和市本级两级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企业注册地财政奖补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原则上应不低于省和市本级标准。对本地企业在“新三板”和“新四板”挂牌的奖补政策由各区(市)、鹰潭高新区自行制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18〕39号)文件,自2018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新增一家省内上市公司,省财政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在境外资本市场每新增一家省内上市公司,省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境内重组上市(借壳)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企业,参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政策执行。市财政在积极争取省财政上述奖励资金按时足额到账的基础上,及时将该奖励资金全额拨付给上市企业注册地财政。

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从启动股改到成功上市由市级财政分阶段奖励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1000万元。具体步骤为:

①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按前述第10条规定由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②进入辅导备案并获得受理函后,由市级财政奖励200万元;

③向证监会提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受理后,由市级财政奖励300万元;

④上市成功后,由市级财政奖励400万元。

企业注册地财政分阶段奖励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并实施。

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由市本级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包括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按前述第10条规定由市级财政奖励的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注册地财政分阶段奖励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并实施。

9、湖北省人民政府对企业上市的支持

实施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

(1)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省政府分阶段奖励400万元。

(2)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3)对省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政府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申报项目资金和安排各类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报会”“报辅”和“金种子”企业。同等条件下,省级预算安排的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优先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就高给予相应支持。

加大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按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核定。

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各地要予以大力倾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实现应保尽保。

在境内外交易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中,给予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按项目申报)。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优先推荐申报发行企业债券。

湖北省最新的一项政策显示,如果拟上市企业进入当地的“金种子”名单中,那么这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必须进行行政处罚时,将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服务”。

权威专家解读科创板最新内涵

Q

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所属行业有什么要求?

科创板上市企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来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生物医药、高端设备制造、软件和集成电路,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行业,都有极大的可能是属于科创板所接纳的行业范畴的。

Q

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将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如何衡量企业的科技创新性呢?

企业需要达到相当的规模,且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所贡献,能够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科创板”是“科技创新板”,而不是“科技创业板”或“科技创投板”。具体的财务指标还在研讨过程中,可能会设置多层次的IPO指标体系,包括市值指标、净利润指标、收入指标和现金流指标等。同时,科创板很有可能允许企业存在未弥补亏损,降低对连续盈利的要求。企业的科技创新性是相对比较主观的标准,衡量标准的设置可能会参考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数量、研发人员占公司人数的比例、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等指标。

Q

什么是注册制?预计科创板推行的注册制与目前的核准制会有什么区别?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预计将来科创板IPO审核流程与目前的上市审核流程会有较大的差异,主要的审核工作会放在上交所层面来完成,上交所审核之后把结果报给证监会备案,完成整个IPO前的发行审核工作,这将与目前的IPO核准制将会有较大的不同。

Q

预计科创板推行的注册制会与美国、香港的注册制一样吗?

大家普遍会对美国的注册制有所误解,认为美国只对发行申请人进行“形式审核”而不进行“实质审核”,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美国实行的是双重注册制,即联邦层面由美国证监会(SEC)对发行申请人进行“形式审核”,而州政府进行“实质审核”。香港市场是以上市委员会聆讯为主体的双重存档制,即联交所的上市聆讯委员会肩负起审查发行人的责任,相关资料同时要递交证监会报备,证监会拥有一票否决权。国内市场与美国等成熟市场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投资人结构,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以机构投资人为主,而国内市场以个人投资者,就是通常所说的散户为主。投资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也一定程度决定了监管机构的审核范围和严谨程度,因此由于投资人结构的差异,预计科创板注册制的审核严格程度也会远远高于成熟市场。

Q

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是否意味着企业上市的门槛将较大程度地降低?

科创板将成为未来推行注册制的试验田,但注册制试点并不意味着降低门槛,更不意味着大批量企业集中上市。结合我国二级市场投资人结构的具体情况来看,短期内将仍以散户为主,因此注册制在财务指标上的要求会有所放宽,但对于合规性要求的门槛将不会降低。第一批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除了满足上市的财务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企业治理等合规性方面早已经启动整改,比如之前企业一直在准备上A股或在境外上市,在科创板来到之前已经做好了合规性方面的准备,因此赶上了第一波上市的机会。所以我们建议企业除了关注收入、市值等指标,更要注重上市合规性方面的要求。

Q

科创板的上市发行定价机制会有所不同吗?

我们认为科创板聚焦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而这类企业在业务模式、经营指标、盈利性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简单进行统一归类,也就不能简单地套用“23倍PE”的定价限制,这将是科创板和目前A股在上市发行定价机制上的区别。我们也建议可以考虑充分发挥市场的定价功能,采用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的方式来确定科创板企业的上市发行价格。

Q

科创板与A股主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呢?

预计科创板与主板、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会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市场在盈利状况和股权结构方面会有突破和创新,例如科创板会一定程度上放松对拟上市企业盈利规模的要求,允许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型新兴行业的企业适用较低的盈利标准。另外,之前A股只接受在境内注册的公司,科创板可能会接受搭建VIE结构、红筹结构的公司上市,或者允许存在投票权差异等,但对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可能会提高IPO门槛。尽管对拟上市企业的盈利状况等财务指标和股权结构等方面有所放松,但预计科创板对企业的内控、合规性等方面的要求不会放松。

Q

科创板是否会出现目前新三板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流动性缺失、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等状况?

科创板的交易方式应该是实时竞价交易,且未来短期内上市的企业数量不会太多,毕竟科创板更为关注企业的质量;同时,科创板的网上认购方面,对于个人投资者设置的门槛预计会比新三板低很多,建议是设置50万元的金融资产门槛,同时要求个人投资者具有一定年限的投资经验(例如2年)并符合开户券商风险评估要求。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新三板遇到的问题应该不会在科创板上复现。

Q

科创板的政策细则正式发布的时间节奏是怎样的?

不排除2018年末会有相应的科创板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明年1季度将有企业正式提交上市申请。总体来看,明年上半年正式推出科创板的可能性很高。

以上解读来自洪泰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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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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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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