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证券:关于科创板设立的分析与展望

科创板的创立将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度的融合,在如今时点下,科创板的创立十分必要:一方面,注册制已经成为市场公认的必然趋势,科创板将正式迈出注册制实验的第一步;另一方面,尽管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存在创业板和新三板,但是由于创业板的高门槛审核制和新三板的流动性不佳能原因,都不能充分发挥其帮助科创型企业融资的目的。此外,如果直接在现有板块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注册制改革,将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面临极大变数,科创板的创立属于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对股市的维稳十分重要。
展望科创板的定位、上市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
定位:已跨越创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具体产业可能指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及的相关概念、四新经济概念产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及的试点企业要求等。
上市标准方面,我们认为科创板上市的财务方面标准将更加偏重于市值,而盈利情况不够突出甚至尚未盈利的优质企业,可以依靠高市值以及良好的现金流及营业收入的指标登陆科创板;而针对盈利状况较为优良的优质企业,市值的要求可以适当放低。以此为中心思想,我们进行了层层推理,最后得出结论:
标准一:针对盈利规模尚可的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设立总市值至少为20亿元(甚至可能超过40亿元),最近两年盈利和超过1亿元。标准二:针对于盈利规模一般,但市值突出的成长型企业,设立总市值至少为50亿元(甚至可能达到8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亿元以上。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我们认为,科创板设立将不仅仅局限于服务国内创新型企业,可能还具备更加深远的意义:科创板在通过注册制实现市场化的同时,可能还扮演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外窗口这一重要角色。市场化和开放化一向不可分离,在实现和国际化接轨的注册制的基础上,科创板还或将并吸引全球最优秀的科技型企业入驻,争夺国际资本市场制高点,正式并轨国际化,以此继续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和自由兑换。
此外,可能对新三板市场也存在一定的影响:科创板成立后,新三板市场存在少数“转板”的可能性,这也将倒逼新三板市场加快改革步伐。当然,由于新三板市场中存在大量传统行业企业,科创板的成立与新三板不会构成完全竞争关系,但适当的竞争可以加速新三板改革的进程,这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归根结底不失为一件好事。
风险提示
针对于科创板定位、上市标准等方面的推测全部源自我们基于市场数据的合理推断,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联讯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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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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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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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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