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翔楼新材明股实债融资超1亿元 对赌协议凶险

11月19日,翔楼新材连续发布了9份公告,除一份权益分配公告外,都是更正公告,主要是为说明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而此次翔楼新材通过对赌协议融资超1亿元,其公布的对赌公式相当凶险。

翔楼新材


根据公告显示,翔楼新材此次发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渠道,拟通过股票发行引入部分战略合作伙伴。同时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既然是引入部分战略合作伙伴,那为什么又在融资协议中加入了对赌条款呢?
新三板报根据公开信息和公告信息进行整理,翔楼新材此次发行价格为27元,募集资金1.026亿元。定价参考2017年净利润4954.78万元,每股收益为2.22元,每股净资产为10.55元。其在册的21位股东中,除苏州清研汽车产业伸出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于20位股转都放弃了认购。此次参与认购的9名投资者都是新进入者,其中6家机构投资者和3家。
与此同时,翔楼新材以现有总股本2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600万股。按新股本股摊薄计算,2018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元。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3日。而此次定向增发也将享受到此次权益分派,这对于投资机构来又是一个红包。不仅如此,新三板报发布,在双方的对赌约定中,对于此次定增的投资者来说,既是股权又是债券。
根据约定,如果翔楼新材的2018年扣非后归属所有者的净利润没有达到5500万元的话,就要补偿本资投资现金。计算公示为:补偿现金数=[1-2018年度经审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018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投资额*(1+8%)。
假设2018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5000万元,投资金额1000万元计算,投资者可以获得98万元的补偿,相当于9.8%的收益率。因为本次定向为2018年11月,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100%。
而回购和义务和价格更是苛刻。如果公司三年内,公司存在重大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或公司重大利益对外转移的,放弃IPO的,或是是违反承诺或保证给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再或者导致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更的,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计算公示为:股份回购价款=投资额*(1+8%*实际投资天数/365),也就是每年8%的固定收益。
一位从事新三板融资的机构投资者表示,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的融资大多是名股实债的方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否则很难从当前的市场里融到资金。翔楼新材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达到4924.08万元,已经非常接近承诺的要求,2018年中报也达到了2810.25万元,如今已经接近年底,对于能否达到5500万的承诺,企业自己应该已经心里有数,否则也不会签署对赌协议。只是市场风云变幻,对于未来究竟能否如期IPO尚未可知。但是至少解决了企业当前发展的问题。这也从另一方面看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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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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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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