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十一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通知

股转发布

各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
为规范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资格管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董秘管理办法》)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将于2018年11月30日举办第十一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董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董秘资格考试接受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人员报名,不限制每家公司推荐考试通过的人数,但是每期考试限推荐二人报名。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推荐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适当储备具有董秘资格的人才。
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首次推荐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由全国股转公司承担每家公司一人次的考试费用。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非首次推荐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需自行负担考试费用(每人次42元),缴费时报名系统会直接跳转到考试服务机构网站进行支付。本期考试报名及缴费在全国股转公司“培训考试平台”进行,请考生注意报名流程中的具体安排。
本期考试全国股转公司将在全国设置3个考点(北京、上海、广州),供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
二、报名主体及条件
(一)报名主体
1.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人员
挂牌日早于报名起始日的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董秘资格考试。
2.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人员
报名起始日前,申请挂牌材料已经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的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董秘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人员参加董秘资格考试,需确保所推荐人员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即:(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3.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4.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被吊销且未满一年的。
5.与挂牌公司无劳务关系的。
6.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4日9:00至16日17:00。
(二)报名流程
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全国股转公司分配的“挂牌公司信息服务账户(NQ+证券代码或受理编码)”及密码登录全国股转系统“培训考试平台”(网址:edu.neeq.com.cn),在 “考试报名”栏目下选择对应的考试进行报名。
挂牌公司的账户及密码已于公司挂牌后由系统自动发送至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业务支持平台登记的董秘(或信息披露负责人)邮箱,请及时查收。全国股转公司将在报名时间开始日前向申请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业务支持平台登记的董秘(或信息披露负责人)邮箱发送分配的报名账号及密码,如已发送过的不再重复发送。如有账号相关问题请发邮件至咨询邮箱:websupport@neeq.com.cn,邮件内容注明证券简称、证券代码、问题描述及办理事项。
报名时,公司需按报名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提交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推荐表”(模板详见附件1)。推荐表填妥后,需由公司董事会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并在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无需自负考试费用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点击“支付”即可完成报名。需要自负考试费用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不得替换上传的资料,不得更换报名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可在11月27日至29日用报名账户登录培训考试平台,进入本次考试报名页面,下载打印董秘资格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形式及范围
董秘资格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统一考试的形式,考试设置一场次一科目,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均为客观题,题量为200道,总分10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结果发布后,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10个工作日内查询。考试范围参见《董秘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试题均从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公开的董秘资格考试题库(题库已根据新制度修订)中抽取。
备考资料参见《董秘资格考试大纲》,全国股转公司编著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规范发展指南》(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全国股转公司编制的董秘资格考试题库,系列视频课程、业务培训手册等。考生可登录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查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制度规则、视频课程、业务培训手册等资料(网址:www.neeq.com.cn/rule/list.html;www.neeq.com.cn/investor_guide/train_area.html)。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挂牌公司董秘资格认证体系的独立性
鉴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监管体系的特殊性,同时根据《董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不接受、不认可由其他机构或组织出具的董秘资格考试成绩或认证。
(二)全国股转公司只接受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人员报名
全国股转公司董秘资格考试不对社会开放。全国股转公司只接受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报名,不接受其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
(三)全国股转公司将严肃董秘资格考试纪律
参加董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存在舞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情形的,存在代考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董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因参加考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导致推荐其参加考试的公司分层受到影响的,由推荐公司自行承担后果。
(四)全国股转公司将严格核查报名条件
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所推荐报名参加董秘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确保在全国股转公司报名系统所填列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真实准确。全国股转公司将安排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董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核查。如公司推荐了不符合该条规定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或在报名系统填列的关键信息不真实,考试服务公司概不退还已缴纳费用,全国股转公司将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对推荐的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问题咨询电话:021-61651129,400-6263333
考务、缴费支付问题咨询电话:021-61651128
报名账号及密码问题咨询邮箱:websupport@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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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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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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