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奇!这家新三板公司的对外借款竟落入原实控人口袋

视纪印象


近日,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被主办券商出具了关联方资金占用与信披违规的风险提示公告。据了解,主办券商在梳理该挂牌公司的资金流水以及个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时,发现公司对外拆借的资金中有部分最终转入了原实控人、控股股东的个人账户内,此行为或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信披违规。
这家新三板公司全称为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视纪印象,公司代码:833529)。根据公开资料,视纪印象是一家处于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自主研发的各类智慧城市应用平台系统为客户提供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展厅等细分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成立于2007年,并于2015年9月在股转系统首次挂牌。
 拆借资金落入前实控人口袋,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
据视纪印象10月31日的公告披露,公司主办券商天风证券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信息披露违规等情况。据了解,2017年公司通过武汉智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物互联”)、武汉中天一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天一业”)以借款的名义累计将6,735.14万元的资金转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2018年1-7月视纪印象又通过智物互联、中天一业累计将7,604.80万元以借款的名义转出,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12月31日。然而主办券商通过梳理公司资金流水以及相关个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发现公司对外拆借的资金中,有资金最终转至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际军、张辉德个人账户,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金额尚在核实中。
号称对外的借款,结果最终却落到了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口袋里,发生这样的情形对于一家公众公司来说恐怕是有些不应该的。同时由于上述对外借款事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在发生时公司都未向主办券商报告,也未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又或涉嫌信披违规,也收到了主办券商的风险提示公告。
  信披违规早有前科,今年一季报货币资金或存不实
其实视纪印象的信披违规早在今年发布一季报时就早有“前科”。据2018年8月6日的公司公告披露,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内容披露错误,或存信披违规。
据了解,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10日主办券商天风证券对视纪印象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货币资金、预付账款披露金额跟实际差异巨大。根据公司2018年7月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截止2018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827,692.68元,与第一季度报告披露70,875,680.68元存在差异。此外,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前十大股东相互关系说明中提到股东张辉德与林际军为一致行动人,但是股东张辉德与林际军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3月20日已到期,该内容披露有误。
对此,视纪印象发布公告解释:公司事后审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及时取得银行对账单,编制错误,故导致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数据列示错误。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和流程机制的建设、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
  二股东股权近乎全部质押,业绩亏损严重风险大
视纪印象存在的风险除了信息披露不真实之外,还存在股东股权质押以及业绩持续亏损的诸多风险。
据9月6日公司的公告披露,第二大股东、董事、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辉德9月4日其持有视纪印象的14,37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权人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对应贷款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用于个人用途,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和质押等情况。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4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
据了解,截至2018年9月6日,视纪印象股东张辉德所持股份总数为14,376,400股,累计质押股数14,370,000股,累计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份数16.10%,占股东张辉德所持公司股份占比的99.96%。
这样看来,这个质押比例还是比较高的,且张辉德又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董事、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或许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治理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张辉德所质押的股权可能还会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
而这样的风险绝不是空穴来风,我们发现公司今年的股价可谓是一跌再跌。公司今年1月份的股价曾达到历史最高点13.29元/股,之后便是一路下跌,截至11月2日公司的股价只剩1.89元/股,缩水幅度达到了85.78%。
导致公司股价大跌的主要原因或许是由于业绩的大幅亏损。据公司的财报披露,公司一季度净利润还为434.97万元,到了第二季度便转盈为亏,亏损了148.83万元,到了三季度末亏损更是进一步扩大到了390.29万元。可见,今年以来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亏损越来越多,这种背景下股东的大额股权质押或许会成为一颗隐藏的“定时炸弹”。

(文章来源:金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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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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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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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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