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沐原创】科技创新双轮驱动 左手科创板右手新三板

今天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的消息犹如重磅炸弹一样,引发整个资产市场地震。有人讲这是之前战略新兴板的复活,也有人说,这是新三板里的精选层。随着官方披露的消息越来越多,新三板与科创板的关系逐步浮出水面。

科创板天然带有区域属性
首先,在习主席的讲话中,“设立科创板和推进注册制”只是前半句,而后半句是“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这就是为科创板划定一个范围,先要服务于上海本地的科创企业,然后建立科创中心,进而服务于科创中心的企业。还是没有离开上海。
显然,这就是一个具有区域属性的科创板,对于非上海本地的科创企业,非上海金融中心的企业,还是需要新三板来进行服务。所以证监会紧跟也指出了、“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这一重要的画线。
科创板对标深交所创业板
其次,上交所对标的是深交所,深交所推出创业板之后,上交所就一直想推出一个类似的板块,所以不论是之前的战略新兴板还是科创板,都是对标的创业板。当初,创业板设立的理由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创新创业聚集示范效应。此次证监会给出的理由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几乎是创业板的升级版。
目前,无论是创业板还是中小板,其IPO的隐性门槛中,净利润都在5000万以上,这是“交易所”性质所限制的,与新三板的证券交易场所相比,肯定不是市场传言中的那么低(400万净利润)。之所以设立新三板市场,其背后的原因就在于交易所尾大不掉的央企、国企,科创板的出现,再加注册制的推进,势必会造流动性冲击,这也是今天市场下跌的主要原因。扶持科技创新是必然,但保护国有资产不贬值也是必然。
所以,证监会也表示,会在企业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这就是说IPO的其他条件不变。新三板报据此推测,科创板的盈利要求可能会低于5000万,很可能会对接创业板的官方要求2000万。股权结构可上可能会实行同股不同权,或是AB股的制度。而在注册制上,很可能只有科创板才能注册制,而对于现在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依然要采用IPO制度。
科创板一定有门槛
最后,投资科创板,一定有合格投资者要求作为门槛,绝对不是会像当前创业板一样,几乎零门槛进入。这也是当前市场最为关心的问题。
证监会已经表示:“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
这就是说,肯定会设立一个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不会像现在的A股市场一样。新三板报推测,很可能是中小资者必须通过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科创企业,而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的门槛也不会太低。毕竟新三板是500万,如果科创板设置太低,也就跟之前废掉的战略新兴板没有区别了,这种制度错误监管部门不会触犯的。
而从这些信息中也不难发现,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有从中借鉴经验和模式,用于解决新三板流动性问题,比如设立精选层的同时引进公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创新层的企业的转板制度可以对接科创板等等。
百万科创企业,大家共同服务
其实,习总书记的讲话释放的是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中小微的信号,更加凸显了新三板继续深化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彰显了新三板的独特地位,科创板定位于服务科技创新,定位于交易所注册制的试点实践,并不是为了扩大企业覆盖面以及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要知道,全国数百万家的科技创新企业,新三板市场才挂牌了1万多家就已经太多了,而交易所下的科创板又能上市多少家科创企业呢?
新三板的特点在于量大面广,是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主阵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我国资本市场不同板块之间可以实现错位发展。
新三板报认为,如此多的科创企业,不是一个科创板,一个新三板市场就服务得了的,覆盖数百万科创业企业是全资本市场、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的方向。未来,科技创新变成双轮驱动,左手科创板右手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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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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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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