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的IPO概念明星股跌成仙股 投资者拿着账本找上门了

IPO原始股的暴富神话,吸引了很多人入股新三板上的拟IPO公司。可部分当年高价买的IPO概念明星股,短短几年竟然跌成仙股。
面对账面巨额亏损,投资机构开始撕破脸皮,他们或拿起合同条款细读,要求大股东回购股票或按约补偿;或者派驻董事控制公司,查看公司账目,希望通过各种手段挽回损失。
追究价格补偿承诺
七维航测最新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娜所持公司573.07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8.79%。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
2015年1月,中海盈创从杨娜处受让了100万股七维航测,转让价格为每股10元。当时,中海盈创与杨娜、董事长祁伟共同签订了价格补偿《承诺函》。
七维航测跌成仙股后,中海盈创指控杨娜未履行《承诺函》,因此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中海盈创要求,杨娜按照每股10元的承诺价格,回购中海盈创所持七维航测84万股股票,价款共计840万元;并补偿所出售股票价格不及10元部分的差额款8万元。
该案已于2018 年9月26日开庭,仲裁庭要求中海盈创在30天内补充证据。
中海盈创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为此冻结了杨娜的上述股权。
七维航测曾是IPO概念明星股。2014年12月七维航测报送了IPO辅导材料。IPO概念光环加身之下,2015年3月,七维航测涨到40元/股,参与投资的股东数量也持续上升。

参与七维航测投资的股东数量变化
2017年6月,七维航测突然宣布终止IPO,公司股价加速下跌。2018年10月26日,公司收盘价0.93元/股。
期间,七维航测业绩上演大变脸。2017年财报还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七维航测业绩2017年年报
追究做市承诺赢了官司
机构投资者因投资对赌协议与实控人对簿公堂的事时有发生,但能挽回损失的不多。
不过,机构投资者胜诉的也不是没有,例如ST白兔湖案。
2015年4月,上海元优资产管理中心(下称上海元优)以3.8元/股,认购了200万股白兔湖定向增发股,共耗资760万元。当时,白兔湖出具了不可撤销的《业绩和做市承诺书》。
结果,白兔湖未实现2015年实现做市的承诺。
2018年2月,上海元优以未实现做市承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白兔湖实控人支付股份回购款881.98万元。
ST白兔湖同样曾是IPO概念明星股,也很受市场追捧。2015年12月公司完成IPO辅导备案。公司六轮定增融资超2亿元。
但2016年起白兔湖经营急转而下。从盈利4000万元的拟IPO公司,到亏损上亿、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ST,白兔湖只用了两年多。
公司股价随之暴跌,最新价是0.08元/股。按照最新价格算,上海元优认购白兔湖浮亏超98%。
于是,不甘心巨亏的上海元优起诉实控人,要求对方履行定增时的承诺。一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法院在二审时判上海元优胜诉,要求实控人兑现承诺。
找董事会要账本
ST致生(原致生联发)的机构投资者则在公司业绩变脸后,向公司董事会发函,要求派驻董事,查公司账目往来。
致生联发2017年4月发布拟IPO公告,成为IPO概念股。最多时公司有20家做市商,股东人数超800人,被称为新三板流动性最好的公司之一。公司也是募资大户,累计募资4.85亿元。
然而2017年公司业绩变脸,从盈利3000万元到亏损1亿多,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继而被ST。
致生联发2017年12月26日因重大事项停牌,停牌前价格1.62元,较沾上IPO概念时的6元,累计跌幅达到了73%。如果没有停牌的“保驾”,恐怕早就沦为仙股。
愤怒的投资者倒向维权:
3家做市商和9家私募产品股东联合向公司董事会发函,要求召开股东会,审计公司账目并派驻董事;
股东北京鼎驰融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查阅公司资料,并提交了《关于对公司经营提出质询、建议和监督的函》,在未收到回复后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从公司经营上找缺口,挽回些损失。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评论已关闭。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