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创新股份为新购8辆车发展业务 一日发布4份公告还要等股东大会决议

创新股份昨日(23日)连续发布4份公告只为一件事情,购置8台业务工程车辆。因为涉及担保,发布了一份关联交易公告,因为数额较大发布一份收购资产公告,因为要过董事会,发布了董事会决议公告,这还没完,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份通知公告。

创新股份的主营业务是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准备从浙江旭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购买7辆混凝土搅拌车和1辆混凝土车载泵用于业务发展,价款总额为378万元。其中7辆混凝土搅拌车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20%的款项60.2万元、1辆混凝土车载泵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30%的款项23.1万元。剩余款项294.7万元需要从光大银行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6.175%。
为了完成此次购买计划,公司首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购7辆混凝土搅拌车、1辆混凝土车载泵及向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然后因为要向光大银行贷款。因此,公司总经理胡建连挺身而出,为此次交易提供了无偿保证担保。这就构成了关联交易,但是公告并没有说担保的形式。
由于数额较大,公司发布了收购资产公告,说明了此次购买车辆的具体情况,并且明确表示,本次购买资产金额为378万元,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10%、占净资产的6.2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这还没有完,公司还发布了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要等到股东大会通过这份《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议案才能真正的实施。
新三板报采访相关人士表示,为了采购车辆,公司连续发布四份公告,最终还要等股东大会通过才能具体执行。这说明公司的管理非常规范,督导券商也认真负责。虽然表面上看,增加了公司在购置车辆前的流程,但作为公众公司,全方位披露采购计划的影响是对投资者的负责,这样的规范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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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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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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