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新三板朋友圈就传出新任总经理,原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到达全国股转公司。这个消息很快得到了多家主流媒体的确认。到了下午该消息出现在21世纪经济报道的网站,并且迅速刷屏。
此时,微信传言,新任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是刘士余的嫡系,新三板的春天即将道来。
新三板报子沐君不知道这话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是子沐君只知道,徐明在2017年3月份以前是全国股转公司的董事。
不过,这几年他的首要工作是致力于保护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斗智斗勇,很多上市公司一提到徐明都非常忌惮。
依照媒体常规做法,新三板报也要对徐明以往政绩做一个总结,推测一下他的到任将给新三板带来什么改变?
搜索引擎上共有徐明的报道一百余篇,大部他是专访和会议发言实录,从中可以窥探出徐明的为人及他擅长的领域。
投资者的好帮手
企业治理的鉴宝锤
每一届证监会都会重点提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问题,而这就是徐明之前的工作。在担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总经理期间(截至2017年底),他带领投服中心累计行权1876次,其中建议权1584次,质询权185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41次,诉讼权8次;发送股东建议函1472次,公开发声13次,参加股东大会58次,现场查阅41次,完成了2700多家公司章程的搜索分析。在投服中心的“监督”下,已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了重组,15家修改了重组方案。投服中心的调解机制已覆盖全国34个辖区和中基协、新三板范围。
而且,投服中心的成绩有目共睹,截至2017年12月,通过接受证监会系统转办、法院委托、纠纷当事人申请等方式,投服中心登记纠纷案件5616件,争议金额18亿元。其中,正式受理3325件,调解成功2262件,成功率达73%,成功的案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达3.86亿元。
我们可以看出,徐明最擅长的领域是证券投资基金纠纷、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和投资咨询纠纷等,对股东所拥有的“知权、行权和维权”运用自如。
这充分说明徐明对于公司治理非常有经验,而这正是新三板市场所欠缺的。相信,他在任期间,会教会中小股东如何发送股东建议函、如何督促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怎么参加股东大会、什么才是规范公司运作、中小股东如何通过公开发声保护自己。有媒体 已经指出,徐明的到来,将开创中小投资者维权新模式。
这样看来,他就是企业治理的鉴宝锤,投资者的好帮手。
投服中心的经典案例:
参与证券法起草
一字一句的较真者
新三板市场的一大特点就是挂牌公司规模差距大导致的诸多问题,也是政策落地的一大障碍。而徐明最擅长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股东的权利,尤其中小股东。对于新三板来说,就是那此通过新三板市场进行投资的投资者。而徐明恰恰参与了首部《证券法》起草工作。
徐明曾经在2017年年底,由上交所主办的第六届上证法治论坛上讲到,要从法律上应予以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保护,比如公司法中规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关联股东回避制度等。证券法中规定的大股东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短线交易制度等。监管层面,也应立足于保护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的角度,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出现违规担保、忽悠式重组、利益输送等行为。
短短百余字,就提到了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这样看来,徐明的上任,对于新三板的投资者是大利好,而对于敷衍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公司来说就要小心了。什么事就怕认真二字。
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子沐君与徐明的观点有一点是非常一致的,那就是:徐明主张进一步加大以中小投资者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力度,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性,改变信息披露简明性不够、可读性不强等情况。
而新三板报一直致力于信息披露可读性不强的解决方案上,为新三板企业提供信息披露的解读服务,同时也是新三板企业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呼吁者。
比如,子沐君提出的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对自愿性披露必须进行规范。而徐明在2015年就已经提出,上市公司不能滥用自愿性披露,不能有选择的披露,披露的内容必须客观,严谨。
其实,徐明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0级博士研究生,参与过《证券法》的制定。据媒体报道,《证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徐明作为证监会抽调的专家,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了法律的制定。另外,徐明还经历了“327国债事件”的冲击,推动了股权分置改革。
从这一点上,毋庸置疑,徐明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同时能够通过法律保护投资者,也说明他是一字一句的较真者。那么未来,新三板市场的制度建设将更上一层楼。
注册制的推动者
谈到注册制,这也是徐明观点集中曝光的一个热点,而新三板市场挂牌是类注册制,这也许是新三板与徐明最有直接关联的地方。注册制到现在都无法落地,而新三板的类注册制本身也许多可以借鉴和改善的地方。其一点是,没有门槛的新三板,怎么淘汰和规避绩差企业挂牌上市。
注册制对于促进加大直接融资的比例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提高了市场的约束机制,信息披露,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可见,注册制本身是受到市场各个主体(中介机构)责任不到位的影响,而这也是新三板主办券商制的一大顽疾。
那么徐明能否把注册制改造成为新三板的注册制,是沪深之前探讨的制度先在新三板落地呢?
2014年新三板实现了大扩容,2017年前徐明是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董事,2018年10月,徐明成为新三板扩容以来的第三任总经理。
徐明简历:
现兼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监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同时,徐明还有《人格损害补偿论》、《证券市场组织与行为的法律规范》、《证券及期货市场诸问题研究》、《侵权行为法》等多本著作。
徐明的从业背景一直与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息息相关。1993年从人民大学博士毕业后,徐明便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曾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作为交易所引进的首位法学博士,徐明被证监会抽调参与了《证券法》的制定,以及多项交易所制度建设、监管、自律管理等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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