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三板公司鲁华泓锦IPO苦等7年原因何在? 第8年终有答案

2017年 鲁网报道,早在2010年10月,鲁华泓锦即接受招商证券IPO上市辅导,无奈2015年仍未完成辅导,退而选择于同年12月登陆新三板。2017年3月17日,该公司再次宣布加入IPO辅导备案行列,本次保荐机构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据披露,该公司今年的9月19日再次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48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9390万股。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7.07亿元,其中1.5亿元补充营运资金,其余分别投向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1.5万吨/年聚异戊二烯胶乳项目、10000吨/年叔丁胺技改项目和智能化安全监控及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就是昨天(9号)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揭开了7年未能如愿IPO的秘密。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多年存在差错,而幅度巨大。
2016年半年度的应付票据的影响比例高达50.88%,而短期借款少了4850万元。公告只从2016年半年报开始,因此可以推测2015年以前为什么无法完成辅导工作了。财务瑕疵巨大应该是主因。

从2016年的年报来看,这两项会计科目的差距依旧很大。

以下是2017年半年报的数据偏差,为何应付票据少了2000万也能算错呢?

2017年年报的应付票据更加夸张,影响比例高达76.92%,而且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影响数都是1个亿,这也太巧合了吧?

2018年半年的数据依然是如此巧合。

在2015年至今,鲁华泓锦还曾遭到多次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9日,鲁华泓锦收到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建设的5万吨/年异戊橡胶、碳五树脂技术改造、研发中试基地改造项目工程未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具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
2015年3月30号,天津鲁华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天津鲁华加氢树脂工程未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
2017年5月9日,中化四建公司作为施工方承接天津鲁华加氢装置总体安装及改造工程过程中,中化四建公司某员工违规用气焊切割有机热载体锅炉管道连接管道法兰螺栓时,焊枪火焰引燃了管道内残留导热油挥发的可燃气体,发生一般闪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47万元。2017年8月7日,天津鲁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40万元。另外,武汉鲁华报告期内还曾受到两次环保处罚。
一边被多次处罚一边财务数据瑕疵,鲁华泓锦IPO苦等7年也是情理之中。此次更正之后能否顺利IPO,还要新发审委是否既往不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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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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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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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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